*因應疫情 教職員 請假規定 點選
*因應疫情 學生 請假規定:<依據教育部5/18日Q&A及本校請假辦法>
(一)確診及密切接觸者:學生篩檢陽性「確診個案」依規定列自主防疫7+7日防疫假。若同住家人確診或宿舍同寢室確診之「密切接觸學生」依規定給予7日防疫假,不列入差勤紀錄。
(二)確診學生同班在兩天內有接觸,該班所有同學實施預防性停課(防疫假),不列入差勤紀錄。
(三)呼吸道症狀:學生因呼吸道症狀,疑似感染新冠病毒,就診提出證明給予病假。
(四)學生非屬上列條件,因疫情疑慮欲請假,以事假處理。<教育部防疫假別解釋連結 ,參閱Q6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