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南投高商資源教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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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班沿革 | - 本校配合教育部政策,於97學年度由特教組統籌積極規劃「資源教室」,負責承辦就讀於普通班身心障礙生之特教相關事務。本校普通班之身心障礙學生,其障礙類別多以學習障礙為主,就讀於各學制,藉以統合資源教室校內外資源,提供適性、彈性且個別化之特殊教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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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施現況 | - 招收學習障礙等各安置於各學制、進修部學生。
- 本學年度現況如下:(113年8月更新)
人數統計 | 一年級 | 二年級 | 三年級 | 合 計 | 日 校 | 1 | 4 | 4 | 9 | 進修部 | 1 | 1 | 1 | 3 | 各年級數 | 2 | 5 | 5 | 1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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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職掌 | - 擬具特殊教育方案、資源教室工作計畫。
- 協調聯繫各處室與任課教師之行政與教學工作。
- 選編教材教具與教學資源。
- 特殊需求領域之擬定與執行。
- 管理資源教室學生資料。
- 擬定身心障礙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與特教相關專業服務。
- 親師聯繫。
- 轉銜服務。
- 對外接洽資源服務及其他有關資源教室教育事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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輔導原則 | - 應建立無障礙校園環境,改善各項硬體設施,提供最少限制之學習環境,以增進身心障礙學生學習成效及身心健全發展。
資源教室有關單位及人員應密切配合,發揮整體輔導與相互支援,並充分媒合社會資源,成立志工制度,以協助身心障礙學生克服課業及生活上之問題,並應優先遴聘熱心且對特殊教育工作意願高,具特殊教育專業知能合格教師。 聯繫師範校院特教系、特教中心、國立特殊教育學校及相關醫療機構等單位尋求協助,以規劃特殊課程,提供身心障礙學生適當之教育活動。 對身心障礙學生之教學應重視個別化輔導,加強具體經驗之獲得、提供完整生活經驗,增廣學習機會並鼓勵參與自我成長活動。 應安排普通班學生與身心障礙學生進行各項交流互動之活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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輔導方式 | - 始業輔導:對於新生入學之身心障礙學生,應於開學二週內安排專業教師、輔導老師、志工或工讀同學,並舉行座談實施生活輔導及學業輔導。
- 個別及團體輔導:邀集特教、輔導、心理諮商人員或任課教師,依學生個別差異、事實需要,以及問題類別採定時或不定時之個別或團體輔導方式,予以必要之協助。
- 社團及志工制度:得運用啟明、啟聰、民間團體等特殊教育性質之社團或由具有服務熱忱之同學中,選派專人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學習(例如手語、翻譯、點字、報讀及錄音等工作)或成立志工制度,遴選優秀志工協助障礙學生克服課業及生活上之問題。
- 研習營及自強活動:除得利用假期舉辦自強活動或夏(冬)令營,以提倡正當休閒活動,促進身心健康外,並得安排身心障礙學生參加各類成長營與研習活動,擴展人際關係,學得一技之長。
- 親師座談及專題研討:得定期規劃辦理親師座談會,並邀請特殊教育與輔導方面之相關學者及專家辦理專題研討,藉以溝通觀念,瞭解問題,以達解決困難之目的。
- 個別化教育計畫:除建立身心障礙學生完整基本資料外,應擬訂個別化教育計畫,給予個別或混合之學業輔導、生活輔導、職業輔導、心理輔導、體能訓練等,並應於每次輔導過後,詳載個案或輔導紀錄,以提供進一步協助及適切輔導之依據。
- 課程發展:以生活適應、技能學習及生存發展為基礎訂定適性課程,協助身心障礙學生順利完成學業。
- 個別化轉銜輔導:應於身心障礙學生入學時結合個別化教育計畫,規劃提供轉銜服務,結合教務處、學務處、實習輔導處與輔導室相關人員,規劃身心障礙學生轉銜服務及輔導。
- 生涯輔導:應提供身心障礙學生升學或職業輔導相關訊息,並培養適應未來生活知能,促進身心障礙學生生涯發展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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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績考查 | - 身心障礙學生之教學及評量,應以個別化、多元化為原則,規劃適性課程,配合學生身心發展而實施,並衡酌學生之學習優勢管道,彈性調整其評量方式。
- 得另定身心障礙學生成績考查補充說明,並經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通過後實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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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 殊 教 育 升 學 | · 特教學生可參加一般升學管道(學測、統測、指考),沒有另外加分或增額;亦可參加特教升學管道考試,包含身障甄試、各校身障生獨招等。 · 111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大專校院甄試 |
一、一般入學管道 (一) 大學學科能力測驗、指定科目考試(特教/身障學生不加分) (二) 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 (特教/身障學生不加分) 二、身障升學管道(共有 2 種管道) (一) 管道一: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單獨招生 1. 資格: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鑑定證明。 2. 考試形式:不辦理筆試,考試形式以備審資料及口試為主、少部分科系需加考術科測驗。 備審資料包含 (1)自傳; (2)讀書計畫; (3)其他佐審資料,如:作品集、獎狀等。 3. 辦理單獨招生的學校:每年招生學校及科系不一,可洽詢特教組。 4. 簡章公告:約3月中旬~4月底,各校不一。 5. 報名方式及時間:自行報名,時間約4月底~5月,各校不一。 6. 報名時需繳交資料:報名表、備審資料等。 7. 口試時間:各校統一時間 ,約在5月中旬的週末。 8. 放榜時間:5月底前。 9. 招生名額:每校每系每年不定,可參考去年各校簡章。 ☆ 哪裡可以查詢去年身障單招簡章? (二)管道二:身心障礙學生升大專校院甄試 1. 資格: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鑑定證明。 2. 報考類別:區分為視障、聽障、腦麻、自閉、學障、其他障礙 。 3. 考試形式: (1)筆試 ‧各科測驗時間均為 90 分鐘 ‧國英數筆試題型皆為四選一單選題 ‧各科滿分100分試題 ‧請多練考古題,掌握命題方向 (2)術科測驗(美術、音樂類校系須考術科,美術術科考素描、水彩和國畫,有考古題) 4.考試範圍:一上~三上課程為主(務必參閱網站的考試範圍公告) 。 5.簡章發售:約11月底,將於學校網頁公告週知。 6.報名時間:約12月底,特教組集體網路報名 。 7.考試時間:約3月中下旬 。 8.網路選填志願時間:約4月底,每人最多可填72志願 。 9.放榜時間: 約5月中(統測之後) 。 |

- 111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大專校院甄試考科及範圍調整公文107.11.16


- 111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大專校院甄試考科及範圍調整公文108.11.01

資源教室空間設備:
專門提供全校身心障礙學生補救教學與自習、實施資源教室個別輔導計畫
、職涯探索與測驗、生涯轉銜輔導、團體輔導活動及就業輔導等特殊教育
相關支持服務之空間;管理單位為特教組。

